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变更怎么处理
分录概述 当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时,主要涉及以下分录的处理: 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转换过程中产生的增值或减值进行相应处理。 对后续计量方式的变更进行记录。具体分录处理 调整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
深入探讨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的会计处理在财务会计领域,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式选择至关重要。一个重要的决策点是,从成本模式转向公允价值模式,这被视为一项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变更并非双向通行,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就无法再转回成本模式。
成本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并按照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留存收益包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答案】:A 【答案】A 【解析】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包括:成本模式计量,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比如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改建支出,账务处理是,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才能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不是说你企业想选择哪种计量模式就可以选择哪种计量模式的。而且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要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为什么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变成公允价值模式时,要将以前年...
成本转公允要当做会计政策变更处理的,视同一开始就使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由于是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所以是作为留存收益的调整。当然若是告诉相关的所得税率还是要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和相关的所得税费用(也是用留存收益代替)的。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被视为一项会计政策变更,这意味着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这一调整要求我们假设从最初投资性房地产被记录开始,它就已经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的任何变动都应被记录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而不会被记录在损益表的其他部分。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从成本变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故应当追溯调整。调整留存收益就是在进行追溯调整,也就是说如果一开始就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话,后续计量会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原来却采用的是成本法是没有进行确认的。
需要。因为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会造成账面与计税基础的不一致,是由于影响损益的原因造成的暂时性差异,所以应该在以前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因此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递延所得税负债需要结转到留存收益。房地产是指覆盖土地并永久附着于土地的一类实物,也被称为不动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的变更影响所得税吗
我个人认为,从企业长期来看,两种计量模式对企业的所得税是没有影响的。
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法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是会计政策变更。对此,准则要求,变更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期初留存收益,调整企业期初留存收益的金额。在所得税会计角度,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需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主要原因是两种模式对资产的计量方式存在差异,导致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之间产生了暂时性差异。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
1、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方式如下: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2、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法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是会计政策变更。对此,准则要求,变更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期初留存收益,调整企业期初留存收益的金额。在所得税会计角度,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需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
3、法律分析:首次执行日之前计入了固定资产,执行后改为投资性房地产,就是会计政策变更。如果是自用房地产改变用途,用于出租,那就不是会计政策变更。非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按转换日公允价值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下收到租金怎么处理?计量方式由成本变为公允...
1、会计分录调整: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固定资产 贷/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此分录的目的是将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并反映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如果公允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贷方余额,表示资产增值;反之,则为借方余额,表示资产减值。
2、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处理。本科目可按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还应当分别“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3、调整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具体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同时,根据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方式如下: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处理原则: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调整内容: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